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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实施禁摩禁电政策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 "交通安全":摩托车和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体积小、稳定性差,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福州作为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实施禁摩禁电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环境保护":摩托车和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尾气排放,对城市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禁摩禁电可以减少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 "城市管理":摩托车和电动车数量过多,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禁摩禁电有助于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4. "城市规划":禁摩禁电有利于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通过推广公共交通、步行和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5. "公共安全":部分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者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逆行等,这些行为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禁摩禁电有助于规范交通秩序,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需要注意的是,禁摩禁电政策并非一蹴而就,福州在实施过程中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逐步淘汰老旧摩托车和电动车、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等,以减少禁摩禁电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举报 -
全城禁止摩托车行驶,危害巨大:
一、全城禁摩是对法律赤赤裸裸的践踏。我国的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经济条件好的人买汽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经济条件差的人买摩托车作为日常交通工具。我国的法律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摩托车与汽车一样都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城市的道路允许汽车行驶却禁止摩托车通行,在客观上是保护了富人的私有财产而侵犯了穷人的私有财产。城市的道路,允许私家车行驶禁止摩托车通行,于法不容、于情不通。禁摩缺乏法律依据,是人治大于法治的典型。
二、 全城禁摩扩大贫富差距、滋生腐败。 全城禁摩成为政府部门和利益集团联手谋利的手段。“禁摩”政策使中低收入阶层财富向政府部门利益集团和资本利益集团转移,滋生腐败行为。企业与政府部门权利的结合,垄断了公交、出租、停车收费场所等行业,能借“禁摩”行为,敛聚巨额的财富。禁摩,促使买车的人增多,与汽车相关的收入自然增加,彰显政府治理城市的政绩;禁摩,给群众出行造成不便,坐出租和公交车人的增多,增加出租汽车公司、公交和停车行业公司的利润。
三、全城禁摩是漠视民需的政策。 全城禁摩直接影响市民的就业和生活,以摩托出行,就业半径15公里,范围约175平方公里;以单车或低效的公交系统出行,就业半径为8公里,范围约50平方公里,就业机会就大大减少。城市禁止摩托车行驶,无疑是大大增加了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成本。另外,城里的小巷和农村的乡道,交通工具主要是依靠摩托车,如运送化肥、蔬菜等。禁止摩托车运菜,增加了运菜成本,哄抬了菜价,既减少菜农的收入,也影响城市中下阶层的居民生活。
四、全城禁摩是书房里的懒政行为。 为了打击手机短信诈骗犯罪,采取关闭所有银行柜员机的方式;为了城市形象,就禁止农民“当街”卖西瓜;为了防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就以“挽救下一代”的名义关闭所有网吧;为了打击歹徒用摩托车实施抢劫,就全城禁止摩托车行驶。 遇到矛盾和问题,不是抱着防患于未然的态度,采取积极措施来解决,而是占在管理者角度,考虑如何避免自己的管理责任,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来应付,不惜采取牺牲民众正常生活秩序和合法权益,作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法。政府管理部门懒政管理的包袱甩得轻松,百姓却活得沉重。
五、全城禁摩破坏城市均衡的交通网络。 世界各国的交通政策都是充分发挥各种交通工具的特长,相互补充、合理搭配。国际上许多是发达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无论是人口密度大、车辆多的城市,还是车辆少、人口也少的城市,都对摩托车进入城市不加限制。工业发达、人口密度大的日本,台湾地区等地的交通网络很好,摩托车仍旧是一部分人出行、上学、购物必须的交通工具。全城禁摩就破坏了城市里轨道交通、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共同构成了一个高效率的混合交通网络。摩托车的轻便经济的作用是其他交通工具所不能取代的。 在同一个城市生存,与开汽车的相比,骑摩托车的本身就是属于城里经济较弱的群体,生活较为艰辛,理应多得到政府的关心才对。如果“以民为本”的政府制订政策处处都以富人为依归,那城里的穷人还有盼头吗?凭什么城里穷人走的道路越走越窄,富人行的马路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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