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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在推动绿色出行和电动车更新换代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下是对福州电动车最新政策的解读:
1. "淘汰老旧电动车": - 福州市鼓励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老旧电动车。对于达到淘汰条件的电动车,政府将提供一定的补贴或奖励,以鼓励车主更换为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
2. "实施新国标": - 福州市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GB 3565-2018),要求所有在售和上牌的电动车必须符合新国标的要求。新国标对电动车的最高车速、电机功率、电池类型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3. "上牌管理": - 新购买的电动车需要在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福州市对电动车上牌进行了规范,要求车主在购车后30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上牌手续。
4. "补贴政策": - 福州市对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 "充电设施建设": - 政府鼓励和支持在居民小区、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以解决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
6. "交通管理": - 福州市对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对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
7. "绿色出行推广"举报 -
福州电动车最新政策
2024年11月13日更新
2024年11月12日,福州交警发布《关于调整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申领条件的通告》,为便利外地来榕人员交通出行,对个人申领五城区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条件进行调整。
电动自行车黄色号牌申领条件的个人“身份证明”调整为“省内居民(含持省内居住证明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后续如省级层面政策进行调整的,我市同步参照执行。
2023年6月13日更新
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更新管理的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更新管理的通告》发布,允许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电动自行车实行回收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回收更新,是指需更新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后,申请注销原黄色号牌,办理新车登记上牌。
二、电动自行车要整车回收,在回收时要有车架编号、蓄电池、电机等主要部件,并取得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出具的《电动自行车回收回执》。号牌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车辆时一并收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对收回的号牌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每季度登记造册上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车主购买电动自行车,执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整车出厂合格证等申请资料办理新车登记上牌,可登录e福州APP“交警服务-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线上办理,也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所等电动自行车窗口线下办理,线下办理的应交验车辆。
详情查看>>>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回收更新管理新政策
2023年1月12日更新
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的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的通告》发布:
五城区取消黄牌摇号,依照“负面清单”管理,对符合黄牌登记条件的市民办理新车登记上牌。
办理新车登记的市民,可以通过“e福州”线上办理登记上牌,也可到五城区交警大队和市市民服务中心电动自行车窗口线下办理,具体地点可关注“福州交警微发布”查询。
2024年1月1日起,五城区电动自行车全面实行黄色号牌附加标识使用管理。
详情政策查看>>>关于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赋码数字化综合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年9月更新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实行教育引导式动态管理。依据五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道路停放和消防安全违法情况,附加使用绿色和红色两种颜色标识。绿色标识、红色标识免费更换。
绿色标识,适用于一年以上无交通安全、道路停放和消防安全违法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红色标识,适用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
(一)一个季度内累计两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
(二)一年内累计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
具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标识:
(一)绿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存在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的;
(二)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满一年以上未存在交通安全、道路停放和消防安全违法的。
黄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号牌延期:
(一)所有人户籍迁出福州超过六个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六个月的;
(三)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经警告一次后再次违反规定的;
(四)红色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道路停放或消防安全违法数量年度累计两起及以上的;
(五)故意破坏或拆除电动自行车“三码三芯片”的;
(六)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补领、申领黄色号牌的。
详情请看>>>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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